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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维修服务条款
本着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为促使双方更好的合作,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特针对机器、配件包换、保修事宜作如下规定:
- 自购机日起一个月内,如产品自身质量问题造成机具无法正常工作,在外观未损情况下,凭购货凭证,汇多公司负责更换;特别声明: 包换期内,请务必要保证产品内外无磨损、无划痕,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更换。
- 非汇多公司生产之配件(其中开关电源、通讯线、安装底板等属免费附送,不属于上述包换保修之列),凡购机之日起一周内完成验收,否则视为已经完成验收,验收无问题,恕不更换,如果验收不合格,在外观未损的情况下,可在三日内更换。
- 产品自购机之日起保修一年,因产品出现以下品质异常造成机具无法正常工作,汇多公司免费保修:
3.1按说明指定的环境安装,若液晶显示乱码或不显示;
3.2网络布线规范,若出现通讯不稳定或不能通讯;
3.3机具设置无误,若出现不能刷卡、刷卡距离不能满足要求、刷卡不稳定不能控制电锁、电铃,不能消费等功能故障;
3.4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其他故障;
- 用户未经书面授权而擅自拆卸机器或撕毁封条,则视为自动放弃包换及免费保修的权利;
- 为方便维修及品质追溯,用户在机身上加贴其它标识物时请勿将我公司出厂序列号及封条掩盖、去除,否则将按自动放弃保修处理;
- 以下不属于免费维修及包换范围,将按器件成本加工标准取维修费用:
6.1产品销售一年之后;
6.2使用环境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的损坏;
6.3无产品保修服务凭证(产品保修卡或相关购货凭证)或本司标识(序列号和封条)损坏无法识别;
6.4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或设计参数原因造成的损坏(使用环境、安装操作说明及参数见说明书);
6.5客户收到机具及配件后,如因运输过程中碰撞、挤压等机械原因造成的损坏应于收到货物三日内向我司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期我司不予负责;
6.6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
- 统一本公司注册地点为维修地点,东莞市外地区维修点以本公司网站上公布信息为准。
汇多公司保留对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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